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各高校申报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求职补贴,需向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高校申请求职补贴需提供申请报告(无固定格式,写清楚政策依据、办理流程、办结情况等);公示证明,均需加盖学校公章。
政策依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53号)。
2、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需提供其家庭成员城市或者农村居民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原公章必须清晰可辨)。低保证的有效期截止为2015年3月。
3、低保证的户主应当是父母或者本人,如果是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出具由社区、村委会盖章的合理说明。
4、由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见附件1);(证明要填写齐全,并明确显示低保证户主的姓名以及和学生的关系方可盖章)
5、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及电子版。
7、《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及电子版(须统一用excel表制作)。
8、各教学学院申报2015年度求职补贴统一在6月10日至6月15日内呈报,电子版发送到jzxy12345@163.com邮箱,过期不再受理。
晋中学院招生就业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
附件下载:
证明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