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2018届毕业生就业观念,了解当前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就业观、择业观,培养良好的就业心态,做好就业准备,帮助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提高就业能力,提高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各教学学院应在本学期举办就业指导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范类专业应邀请中小学特级教师为毕业生讲授示范公开课一次。
二、非师范类专业应邀请企业老总或人力资源部门主管为毕业生做一次讲座。
三、各教学学院应邀请往届优秀毕业生回校为毕业生讲考试或求职过程中应准备或注意的有关事项,或针对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励志方面的讲座。
四、本学期毕业生实习的教学学院可以在毕业生返校后举办。
五、各教学学院按《晋中学院劳务费发放表(外聘讲课费、评审费、讲座费等)》和《晋中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评审等)情况说明表》报回招生就业管理处,费用按新的标准发放。
招生就业管理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