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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2012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浏览: 178    发布时间:2012-02-20 00:00

 

一、学院概况及专业介绍

1、概述

(1)学校全称:晋中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高校代码:10121

(6)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晋中学院

(7)学习形式:全日制

(8)办学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

2、学院介绍

晋中学院是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山西省省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院校。

学院坐落于三晋腹地、晋商故里——山西省晋中市,是山西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经济、文化、教育对外交流的窗口。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诚信、敬业、睿智、创新”的晋商精神赋予晋中学院以得天独厚的学术养分;旺盛的人才需求、发达的基础教育、独特的区位优势、便利的交通条件,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十分优越的人文、地理环境。

体育学院是我校颇具活力的二级学院之一。近年来,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加大了对体育学院的投入完善了教学设施,改善了办学条件。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体育学院在教学、科研和体育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发展势头强劲,呈现出勃勃生机。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体育学院已逐步形成了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梯队发展合理,团结求实奋进的中青年结合师资队伍。属省内同类院校学科发展较快,基础实施良好,专业水平较高的体育院系之一。各训练队以毽球队为龙头,在全国多项大学生体育竞赛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3、专业设置及课程设置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武术(套路和散打)、传统体育养生及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的教学、训练、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学、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理学、体育心理学、中医基础、中国武术史、武术套路、散打、毽球、民族民间体育、传统体育养生、伤科推拿学、大学语文、英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等。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就业方向:中等以上学校、业余体校、武术院(馆)、各级体育局及武术运动队、公安、部队、社区体育指导员、武术研究机构等。

二、招生计划

晋中学院体育学院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的非师范类本科专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2012年招收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四年制本科学生30名,面向全国招生。

三、招生项目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武术套路、散打。

四、报考条件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具备招生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3.身体健康,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7,未婚;女身高不低于1.50米,男身高不低于1.60米。

4.年龄17—22周岁(1990年9月1日—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生项目之国家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6.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五、报
  1、即日起可登录晋中学院招生就业网网上报名。
  2、报考者本人于2012年3月21日到晋中学院招生就业管理处确认报名,报名时需持①盖有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晋中学院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报名表》(附件1)、②2012年高考报名号、③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盖章)、④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附件2))、⑤二级运动员以上的等级证书和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需加盖比赛主办单位的公章)。

3、⑥考生必须下载填写《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3),并按表中要求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盖章。我院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复查,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 试
1、考试科目:
(1)专业考试:专项及素质;
(2)文化课考试:政治、语文、数学、外语(普通高中教材)。
2、考试时间:专业考试:2012年5月11日;文化课考试2012年5月12—13日。
3、考试地点:晋中学院体育学院。
七、录 取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10〕3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录取。
  考试结束后,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民传招生领导组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健将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录取;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录取。录取一级以上运动员人数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招生计划酌情调整。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我院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新生须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高中(中专)毕业证报到。入学后进行复审,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

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请看报考指南。

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管理处 0354—3035777 3030671
体育学院 0354-3067639 3062376

十、 附件:

附件1: 2012年晋中学院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表

附件2: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

附件3: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

下一条:我校圆满完成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选拔考试体育专业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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