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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补录于9月13日至27日进行
作者:    来源:    浏览: 141    发布时间:2010-08-23 00:00

                                 专科(高职)补录于9月13日至27日进行
                  
                  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截至20日统计,专科(高职)院校共录取各类考生 107197人。
                  我省普通专科(高职)学校招生补录工作定于9月13日至27日进行(本科院校不再补录),有关学校补缺计划将于9月10日在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公布。凡未被录取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当地市[县、区]招办查询),可凭考生号、身份证号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志愿,此前考生志愿全部无效。凡已被录取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予重复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10日8时至11日18时。
                  补录时将重新划定分数线,依照《山西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和《山西省2010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本次所报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进行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一批专科院校9月13日至15日录取,第二批专科院校9月16日至18日录取,第三批专科院校9月19日—21日录取。补录工作仍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考生需了解院校的有关信息请查阅《山西省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及院校《招生章程》。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醒考生及家长: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的招生欺诈行为。勿将考生个人信息轻易告知他人,勿将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交给不法中介,避免上当受骗。接到通知书的考生可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查询、确认自己的录取状态,也可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确认录取、未接到通知书的考生,及时与所录院校进行沟通,以免贻误入学报到。据悉,教育部实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高等学校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各类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国家不予承认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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